第07版:要闻

自觉接受监督 忠诚担当履职 奋力谱写濮阳检察工作新篇章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是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法定义务,也是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和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濮阳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增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忠诚履职尽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认真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65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发展,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都能通过这一制度参与到新中国各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来,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65年的实践充分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35年前,濮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35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转化、国内外复杂形势、检察机关自身改革转型等新挑战,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矢志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摆正检察机关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正确行使检察权,为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贡献检察力量。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践行法定义务和政治责任,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开展检察工作。一是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在每年召开的市、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检察长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向人大代表全面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认真接受人大代表审议。组织干警旁听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和分组讨论,面对面解答疑问,认真收集梳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二是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题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提请工作。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主动报告工作情况。近年来,市检察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规范司法行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刑事执行监督、司法体制改革、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对于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任免,及时报告提请任命,严格按照规定述职,主动接受监督评议。三是常态化汇报检察工作动态。市检察院就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在向市委请示报告的同时,注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检察机关制定发布的重要文件、报告、检察工作动态信息等,主动接受监督。四是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指示。认真对照人大会议决议,改进加强检察工作。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及时报告贯彻情况,自觉维护人大权威。五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评议、质询。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及时认真负责答复。六是切实办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把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办的信访案件、督办案件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途径,坚持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按时反馈,规范办理程序,注重办案效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三、不断加强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自觉将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一是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市检察院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的工作意见,构建“检察长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院领导分包联系代表机制,结合调研主动走访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努力做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创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形式。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相互融合、良性互动。结合人大代表职业、任职经历,有针对性地邀请调研、通报工作、征求意见。重点了解人大代表需求和呼声,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排忧解难。丰富工作载体,坚持集中联系与经常性走访相结合,采取座谈、走访、电话等多形式进行沟通交流,增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性。三是丰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内容。重点把握两会召开、检察开放日、案件评查、年度重点工作检查、创新项目督导、重大课题调研等时机、节点,穿插安排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重要活动、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出台,主动征询人大代表意见。坚持为每位市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公民与法》等报刊,经常性寄送检察工作情况,让人大代表更加熟悉检察工作、更好开展监督。

四、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履职尽责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忠诚担当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一是深耕主责主业,捍卫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检察工作转型提升,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实现濮阳检察工作“四轮驱动”,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忠诚担当尽责,更好履行使命任务。自觉肩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紧紧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开展检察工作。市检察院研究出台服务大局暨爱民实践十项举措,建立、落实服务大局三项机制,积极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践行初心宗旨,做好检察为民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加积极主动地将检察工作落脚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上面,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多办、办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延伸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濮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营造公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氛围。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奋力谱写濮阳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濮阳加快走向中原城市群改革开放前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09-24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强 1 1 濮阳日报 c46709.html 1 自觉接受监督 忠诚担当履职 奋力谱写濮阳检察工作新篇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