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市委召开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向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被巡察党组织集中反馈了巡察情况。
2019年7月31日至9月5日,市委选派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的方式,对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1个市直单位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巡察,重点聚焦2018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察。选派1个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和扶贫住房保障专项巡察,对市民政局开展扶贫救助兜底保障专项巡察。本轮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同时,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政治建设薄弱,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力。党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工作运行机制不畅,统筹工作不力。大局意识不强,牵头抓总职能弱化,参谋助手作用缺失,落实上级督察整改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人事管理问题较多,干部专业知识储备不够,“环保铁军”没有形成。行政监察与执法问题突出,日常监管缺失,重点监管领域存在盲区,“以罚代管”问题较多,行政审批权力使用不当。“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资金使用和项目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传达学习不到位,研究部署不深入,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主体责任不扎实,推动转型发展力度不足。(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