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世秀 通讯员 岳献红 常军捧) “王相伟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群众纪律,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情节较重,性质恶劣……给予王相伟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11月29日,在濮阳县集中退还违规收取商户款项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上述案例通报。
“这件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们在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梁现国现场向商户代表道歉,并将退款送到9名商户代表手上。据了解,所有非法收取的钱款,县市场监管局已安排专人退还。
商户代表华桂忠是江苏泰州市人,目前在濮阳县清河头乡经营五金建材。拿着退回来的1000元钱,他激动不已“没想到这钱给退回来啦!有机会我要介绍老乡来濮阳做生意。”
来自濮阳县的商户李绵耀也表示:“我当时通过中介花了300元钱,总觉得不合理,但从来没有想过会退回来。我看到了县里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围绕王相伟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是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是改进窗口单位和职能部门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濮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当天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的还有29家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13个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以及县市场监管局中层干部。4名县市场监管局中层干部作表态发言。
会议下发了《濮阳县围绕王相伟违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利用一个月时间,以该县市场监管局清河头乡工商质监所原负责人王相伟违规向群众收费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从在作风建设、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建设方面等方面,认真梳理、仔细查找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震慑,堵塞制度漏洞,促进窗口单位、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