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温情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本报讯 7月8日14时20分,在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参加高考的学生正依次进入考场。志愿者小李凝视着考生,眼神中充满崇拜。“我没参加过高考,做志愿者服务高考,我心里觉得很神圣。”小李默默走到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身边说。

小赵、小李是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2名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小赵和小李都是未成年人,该院承办检察官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赔偿被害人等情节,依法对他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察帮教期间,该院检察官为他们制订了帮教计划,帮助他们学习法律知识、传统文化,并要求他们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情况。同时,还带领他们到敬老院做义工,参加社区防疫工作。此次参加高考志愿服务也是为他们制订的帮教计划内容之一。

志愿活动结束后,该院检察官带着他们离开时,他们还不约而同地望了望交通管制标示牌。因为,检察官给他们布置了任务:把今天参加志愿活动的心理感悟写出来,随同本月的思想汇报一起交上来。

(闫伟东 宋丽蕊)

2020-07-14 1 1 濮阳日报 c63979.html 1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温情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