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7日,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司法保障工作的报告》。
会上,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报告了2018年以来该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就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专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该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常态化,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专业法律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的检察智慧。
(郭海阳 杨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