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命名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这是我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机关单位。
领导重视,强化保障。该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提出创建申请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该院向全体干警发放节能降耗倡议书。开展以节水、节电、节约用纸、光盘行动、阳光采购等为内容的宣传活动,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在水龙头处粘贴节水标识牌,在照明灯、空调开关和电脑电源等处粘贴节约用电标识牌,在办公楼电梯门口张贴“低碳行动,绿色有我”“乘坐电梯运动少,步行上下身体好”标识牌。利用一楼大厅电子屏循环播放节能标语,宣传节能常识。采取常态化巡查、微信群提醒、多标识提示等措施,时刻提醒大家节约用能。
建立制度,加强管理。该院先后制订《无纸化办公实施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领用审批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支出。
节能改造,提升水平。该院对办公楼及附属用房进行节能改造,将原来的塑钢窗更换成隔温性能高的玻璃窗户,楼(房)顶、外墙铺设保温层。对高耗能用电设备逐步淘汰,更换成带有中国能效标识耗能低的产品。(储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