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以“群众事无小事”的态度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共办理黄河问题公益诉讼案件71件,督促整治养殖场、砖窑场、饭店等35家,清理采砂船、餐饮船28条,监督恢复耕地、林地410余亩,拆除违建97.8万平方米,清理建筑垃圾及堆放物51.6万吨,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追责生态损害赔偿 合力实现多方共赢
“没想到检察机关会同意我们分期支付生态修复费用,这说明检察机关办案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而不仅仅在于惩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近日,河南精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众公司”)负责人说。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精众公司和山东省巨野锦晨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野公司”)将工业含酸废水1200立方米和580余立方米,交给无处置资质的寇某汉、寇某伟等人处理,后二人又联系靳某建等人,将上述工业含酸废水通过靳某所在厂区的暗管非法倾倒进范县城市污水管网,对黄河的支流金堤河造成严重污染。
2018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接到范县人民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后,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就巨野公司、精众公司污染环境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6月5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市人民检察院与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巨野公司分2期支付治理费用460万元和358万元,精众公司分2期支付治理费用225万元和175万元;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2年内,如二被告能够通过技术改造降低环境风险,并经过第三方评估,产生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且2年内没有再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其已支付的技改费用可以申请抵扣第2期支付款项;二被告所支付的技改费用等于或大于第2期应支付款项时,二被告不再支付第二期应支付费用;二被告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费可申请抵扣第2期应支付款项的相应数额;二被告分别在国家级媒体上为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此案是我市检察机关针对非法倾倒工业废水污染黄河流域环境所提起的首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我们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了范例。”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左献民表示,该案的办理,探索了由涉事企业购买环境责任险折抵环境修复治理费用的责任承担方式,违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的有效衔接,在最大限度保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通过调解手段实现多方共赢。
度假村整改效果 由第三方来评议
近日,记者走在范县陈庄镇西宋楼村的黄河防护堤上,目光所及,一排排柳树在春风中生枝发芽,与绿油油的麦田和不远处的黄河构成一幅色彩分明的水彩画。
“这一带就是望水湾度假村原址,这些树木大部分是办案过程中补植的。”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魏自民表示。
“望水湾度假村未经黄河主管部门审批乱占、乱建,不仅影响黄河行洪安全,而且其产生的垃圾直接影响黄河生态环境……”2020年6月,范县人民检察院聘请的公益诉讼观察员反映了这一问题。范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陈庄镇政府和范县黄河河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由于该度假村投资较大,投资者宋某一时很难接受,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多次与范县黄河河务局执法人员向宋某释法说理,最终宋某答应将其拆除,恢复了黄河河滩土地原貌。
为检验办案效果,该院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业务专家组成第三方评议组,对该案办理效果进行了现场评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调研“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落实情况时,对该案办理成效进行了实地查看,给予了高度评价。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作为公益诉讼观察员,不但拓宽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而且提高了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爱江说。
拆除违法砖窑场 暖企行动赢民心
台前县、范县境内曾有13家砖窑场。2020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13家砖窑场均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非法占用黄河滩地面积80余万平方米。
由于砖窑场投资都比较大,违建砖窑场的查处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基层检察院办理阻力较大。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办案的主体作用,直接对台前县、范县人民政府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台前县、范县人民政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违建砖窑场进行全面拆除。据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景辰介绍,正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13座违建砖窑场承建单位之一,投资2600余万元,占用黄河河道滩涂地4.6万平方米。该院依法向违建属地马楼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马楼镇政府第一时间组成专班常驻正大建材公司,动用机械400余台次,清运垃圾和废料7000余车,才将违建厂房拆除完毕。同时,该院与马楼镇政府一起,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和侯庙镇政府协调,为该企业在侯庙镇选取了一片新厂址。该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满意。
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类案监督,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协助政府做好被拆迁企业的释法说理工作,施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帮助企业及时转移生产生活资料,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主动协助行政机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的企业重新选定厂址,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主动加强与河长办的沟通联系,采取拆迁工作日报告、重点难点共同督导制度,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该案被评为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省长尹弘批示肯定。
2020年9月10日至11日,豫鲁2省沿黄5市11县区检察机关参与的“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长论坛在台前县召开。会上,11家检察机关会签了《关于加强豫鲁交界沿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深了沿黄检察机关协同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共识。
“诉讼是法律手段,维护公益是最终目的。把惩罚犯罪与修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是公益诉讼检察官用实际行动践行的共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在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中奋力谱写出彩的濮阳篇章!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魏自民 王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