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笔者就《办法》采访了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
问:制定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在安全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是重中之重。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好重大危险源至关重要。重大危险源能量集中,一旦发生事故,破坏力强,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大。从事故情况看,2011年以来全国化工企业共发生12起重特大事故,全部发生在重大危险源企业;从体量分布看,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点多面广,32个省级行政单位区域均有分布,安全风险管控任务重、压力大。
近年来,国家不断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突出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过去的两年里,应急管理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建设了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接入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加强信息化管控。同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以“消地协作”模式每年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两轮全覆盖检查督导,推动排查、督办、治理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不到位,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安全设施配备还存在突出问题,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企业是影响安全生产的内因,为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制度设计,抓住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关键少数”,推动企业明确并压实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重大危险源风险受控、安全运行。
为此,应急管理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研讨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推动企业端强化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与政府端预警系统和联合检查机制形成合力,加快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问:《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的制度设计是,对于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企业都要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实行安全包保,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办法》具体分为五章十六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适用范围和总体要求。第二章是包保责任(第四条至第六条),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关键要求,分解明确到三个层面的安全包保责任人,各负其责。第三章是管理措施(第七条至第十一条),要求安全包保责任人在厂区和监测预警系统公示,作为风险预警信息首要推送对象;建立履职记录,每天向社会承诺公告风险管控情况。第四章是监督检查(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运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情况的在线巡查抽查;将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第五章是附则(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解释了有关用语含义,明确了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问:如何推动《办法》的落实?
答:推动《办法》落地实施,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培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应当采取培训讲座、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理解包保责任制,掌握包保责任人的职责要求,指导有关企业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为《办法》落地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纳入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借势推动。2021年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应将《办法》的落实纳入本单位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动利用责任制的形式,抓住企业关键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短板,推动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将《办法》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在日常检查及每年两次的“消地协作”检查中,严格查处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倒查企业安全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完善预警信息整改、分级监管抽查、规范数据真实性等制度,优化预警信息推送功能,保证风险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监督落实整改闭环管理,形成线上线下监管合力。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