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科
董国华:服务业科科长 办公电话:0393-6666712
服务业科科室职责
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
该科室办事流程
1.项目资金
省财政厅下发指标文件,明确项目名称及资金数额,服务业科根据规定及时向县区(市直部门)分配下达指标文件。县区项目资金由县区财政部门依据项目进度及时审核拨付;市直部门项目资金由服务业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审核拨付。
2.部门预算资金(工资)
分管预算单位根据人社局审定工资额,录入电子数据送审服务业科;服务业科对统发工资数据进行复核,无误后下达支付计划送审国库科;国库科统一下达支付计划至统发工资账户;统发工资银行每月15日前支付工资至个人账户。
3.部门预算资金(经费)
服务业科根据批复部门预算录入指标,预算科审核下达;分管预算单位依据支出需要上报支付计划申请资金;服务业科按照进度审核下达支付计划,送审至国库科;最后由国库科下达支付计划至收付中心。
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责,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把服务作为情感所系、职责所在、事业所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AB顶岗制、限时办结制,自觉树立财政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廉洁理财。
各单位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393-666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