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晓艳,党员,南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官。
2013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优秀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优秀党员的规范约束自己,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温度,被当事人誉为“百姓心中的知心法官”。
她说:“法官的职业良知就是‘司法为民’。”2018年夏季,某公路排水淹没了某村村民种植的庄稼,导致秋季绝收。某村村委会与公路方协商赔偿事宜一年多未果,村民便起诉到法院。由于村民没有及时收集证据,导致主张权利难度大。她一遍遍地翻阅卷宗、查找案例、勘查现场,多次与公路方协商调解方案,因双方意见差距较大,调解未果,她及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公路方迟迟未予履行,村民向她求助,她又多次与公路方联系,劝说其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经过一周的沟通,公路方终于将赔偿款打到法院账户。她及时为村民出具领取案款手续,村民拿到赔偿款后称赞道:“崔法官真是个有良心的好法官。”
她在公正办案的同时,还注重温暖人心。2020年,她办理一起母亲起诉儿子的赡养纠纷案,儿子收到传票后非常气愤。她耐心解释诉讼程序,用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并走访双方的邻居,了解双方恩怨的根源。随后,她一边邀请调解员和村干部做调解工作,一边多次进行庭前调解和集中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赡养协议,母子亲情得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