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维娜,党员,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20年来,她先后在院办公室、技术科、民行、侦监、宣教及司法体制改革后的第一、第四检察部工作,办理的700余件关乎民生民利案件无一错案,是同事口中的“拼命三娘”。
2015年3月至5月,潘某等14人雇佣司机将山东聊城东染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废酸1000余吨,先后分30余次倾倒在南乐县、清丰县的7处河沟内,对地表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经评估,财产损失、应急处置等费用高达1798万元。她作为主办检察官,办好案件要破解三大难题:一是该案跨两省三县,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深夜把废酸倾倒在隐蔽的河沟内,犯罪手段隐蔽;二是对法律的适用、化工废液的鉴定等专业问题难以把握;三是针对罐车司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运输化工废液,证据上难以界定。于是,她一边查案例、找司法解释,一边咨询环保机构专业人员,细致审查每一份证据,从重从快依法批准逮捕了9名犯罪嫌疑人,并追捕了7名漏犯。最终,潘某等14人被判处1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她监督移送失职犯罪线索,3名环保工作人员因监管失职罪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她及时把当地的环境损失情况反馈给民行部门,最终,由市人民检察院支持省环保联合会成功提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优秀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