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法制周刊

■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促和谐

本报讯 近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拟对一起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赢得了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关某甲、李某甲等4人因家务事到被害人关某乙家中,将其家中物品砸坏,并对关某乙等人进行殴打。经鉴定,被毁坏物品价值6045元。经查,该案系典型的家庭纠纷,关某甲系关某乙的儿子,李某甲系李某乙的儿子,双方系近亲属关系。如果只是就案办案,不利于矛盾化解。为促使家庭矛盾化解,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拟对关某甲等人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从案件事实、证据、从轻情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角度,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就公开听证的相关问题向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承办人等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听证员认为,听证会程序合法,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矛盾引发,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促成其家庭矛盾化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同时,告诫4名犯罪嫌疑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家人和谐相处,做守法公民。(刘筱桐 丁园园)

2021-08-10 ■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1 1 濮阳日报 c85218.html 1 公开听证促和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