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到家了,离开前特意办了一个濮阳的手机号码,你存一下啊……我会永远记得濮阳是一个让我‘重生’的地方。”12月4日,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1000公里外的小库(化名)打来的电话。
慎之又慎 办案也是办他人人生
11月5日,该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案卷显示:犯罪嫌疑人小库是西北某省人,小学毕业后来濮找工作,身无分文的他在市人民医院趁病人陪护家属熟睡之际,将其枕下放置的2部手机(价值共计900元)盗走,后消费手机微信账户594元,用于吃住开支。案发后,被盗2部手机均已发还。
案情很简单,却引起了检察官的深思:犯罪嫌疑人毕竟是来自远方的未成年人,案件虽然不大,却关系到他今后的人生。检察官经仔细审查案情及多方论证后,认为扒窃不成立。同时,鉴于小库具有涉案时系未成年人、初犯偶犯、生活所迫作案、手机发还、认罪悔罪等情节,以判处不了徒刑以上刑罚为由对其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侦查人员对该决定有不同意见,认为不捕后强制措施无法落实,会放纵犯罪。经检察官耐心细致沟通后,小库从看守所释放,并由公安机关临时安置在隔离宾馆监视居住。
多方携手 倾情释放司法温度
11月16日,公安机关补充调查后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中心,并通知共青团华龙区委工作人员参与讯问,详细了解小库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作案原因等情况,发现小库不仅是一个生活无着落的孩子,更是一个心灵创伤严重、急需治愈的孩子。
挽救的第一步是向不诉做努力。被害人的594元损失如何解决?司法救助,不符合条件;联系团委帮其在濮阳找份工作,没人敢用;检察官垫付,起不到教育效果……检察官提出让小库给被害人打欠条,并由检察官担保的建议,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院举行了不公开听证会,作出了不诉决定,并对小库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挽救的第二步是保证其安全返回原籍。按理说,检察机关作出不诉决定后,司法程序终结,并无义务负责被不诉人的去向。但检察官积极与公安、民政部门联系,为小库申请了返程路费,又自费为其购置了生活用品,与小库的父亲反复沟通,他的父亲最终同意来濮,并同意赔偿被害人损失。
救人救心 点亮孩子成长的心灯
挽救工作最难的是第三步,救人救心、治标治本。检察官首先对小库进行心理疏导,不厌其烦地开导他、鼓励他,告诉他父母是爱他、牵挂他……从抗拒交流到主动交谈,小库逐渐露出笑脸。其次,对其家庭进行教育指导,修复亲子关系。一是教育小库放下对父亲的怨恨,去感受父母的关爱及亲情的温暖;二是对其父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送达督促监护令,指出监护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三是对其三观进行正确引导,教育他要有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给自己信心。小库说:“我原来觉得过一天算一天,活在当下,从没想过未来。现在,我有了新的人生目标,我会去技校上学,学门技术,创造价值。”
12月9日,小库来电说,将于春节后入校学习。希望这名少年“重生”后,花开正好,微风不燥。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端木晓蓓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