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0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超期羁押车辆处理研讨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继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学显,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郭保锋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学显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强调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摸清车辆基本信息,依法依规制定处置建议,做到底清事明。二是对车辆进行分类,对暂扣证件进行核实。三是实地取证,在对车辆进行处置前要与涉及的县(区)交通部门开展取证工作,保障处置措施更加完善。督察大队要全过程参与。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合理合法的实施程序。
苏继春在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后,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查清超期羁押车辆基本情况,制订详细的处置方案。二是加强与交警、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车辆处置全程合法合规。三是积极与道路运输服中心等部门沟通,建立相关联络机制和处置流程,及时将扣押车辆信息进行抄告,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车辆。
(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