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文明养犬事关城市文明、社会和谐

市民呼吁:争做文明养犬人

文明创建 人人有责

近年来,我市养犬居民越来越多。为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市城市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养犬人文明养犬,严防犬只惊吓撕咬路人、犬吠扰民、污染环境等,号召争做文明养犬人。近日,记者就如何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等进行了街头采访。

在市城区金堤中路,记者看到一户养狗人正拴绳遛狗,肩上扛着一根竹竿,竹竿的一头绑着一个小铁锹头。爱犬大便后,他便用小铁锹将粪便铲进随身携带的垃圾袋并扔进垃圾桶内。

居住在市城区中原路的市民宋先生也是名资深“铲屎官”。他向记者介绍自己作为“铲屎官”的心路历程:“之前经常看到媒体报道,宠物犬在路上随意大小便,主人当作没看见一样,牵着狗就走。”同为养狗人,宋先生对于这样的不文明行为感到气愤。

为何会出现犬只惊吓路人、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面对记者的采访,不少市民认为这是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欠缺,甚至是对养犬规范缺乏了解所致。

“我认为不文明养犬现象的发生主要是养犬人个人文明意识欠缺造成的。”市民宋先生表示,养犬人应该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做到文明养犬。

“个人文明意识缺乏是最主要原因。”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部分市民在文明养犬意识上有所欠缺。同时,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也是导致许多养犬人不文明养犬的重要原因之一。市民张女士认为,城市的管理力度还要加大,养犬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严格落实。

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曾发布了一则养狗规范。规范提到,携犬出户时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所养犬只牵领并束犬链(绳),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禁止携犬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儿童活动场所、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不得让犬只在庭院、楼道大小便。携犬人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拒不清除的,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由市城市管理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饲养人或者携犬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不少市民呼吁,文明养犬是促进城市形象和环境秩序提升的基础之一,养犬人应增强文明养犬意识,并对我市发布的养犬规范深入了解、认真执行,争做文明养犬人。

近年来,外地恶犬伤人事件频发,公众“加强犬类管理、倡导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犬只作为动物,其行为本无对错之分,但当养犬人无视规定、不讲文明,任性遛狗之时,犬只就成了不文明事件的“背锅侠”。此外,出台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其初衷都是好的,但若难以落实或者执行不到位,规定终究会沦为“一纸空文”。对此,应以规定为准绳,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不文明的养犬行为都能受到惩处。

目前,养犬人是一个不小的群体,只有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增强了,才能主动做到文明养犬;只有文明养犬成为每个养犬人的自觉行动,犬只才能真正成为人见人爱的萌宠。

记者 张迪

2022-08-04 文明养犬事关城市文明、社会和谐 1 1 濮阳日报 c102697.html 1 市民呼吁:争做文明养犬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