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检察官的支持,让我开出租车到外地接送客人,保障了我的家庭生活,我一定遵守各项规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11月10日,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对回访的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利用“位置修改器”逃避“豫在矫”APP定位监督系统监控,被该院发现。检察官及时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张某被警告处理。经调查,张某的家庭收入主要依赖其个人经营的出租车,其长途接送的皆为熟客,若多次拒绝乘客会失去客源,影响家庭生活。了解情况后,该院建议县司法局对其简化请假审批程序,并跟进教育管理。县司法局对张某的外出申请简化了审批程序。
为做好社区矫正“后半篇”文章,该院检察官能动履职,积极与县司法局配合,对辖区从事货运、客运服务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筛选,在综合考虑社会危险性、接受矫正改造现状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对该类人员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适当放宽监管范围。在批准期间,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活动情况。今年以来,该院共为5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外出申请。
(江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