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平安濮阳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化解行政争议

本报讯 “如果没有检察机关的监督,我这起案件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今天拿到了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我心里敞亮了!”近日,田某拿着某民政局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说。

田某的心结源于其登记了两次婚姻。2007年4月13日,田某与师某甲申请结婚登记,师某甲因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就持其兄师某乙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登记。2011年7月22日,师某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又与田某办理了结婚登记。田某的两次结婚登记给其子女上学、购房等带来了不便。田某多次找某民政局要求撤销与师某乙的婚姻登记一直未能解决。2022年9月4日,田某到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立案后,承办检察官对田某申请监督的事项进行了核实。经了解,该案发生的时间跨度较长,当时的婚姻登记仅作书面形式审查,婚姻登记条例对该问题的发生没有相应规定,按照法律的诉讼程序已过诉讼时效,故该案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某民政局沟通,并组织召开了由某民政局负责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田某参加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依法制发了检察建议。某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为田某撤销了与师某乙的婚姻登记。

(韩斌 闫伟东)

2022-11-22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1 1 濮阳日报 c108497.html 1 检察建议化解行政争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