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重要论述,为我市住建领域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始终将安全监督工作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住建领域安全形势和行业监管治理责任,聚焦安全责任、形势任务、排查整改、标本兼治“四个重点”,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安全监管和治理责任落细落实,努力为全市住建领域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安全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监督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全面把握住建领域安全特点规律,认真梳理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机制和流程,定期与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开展专题会商,协同研判行业安全形势,完善情况通报机制,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监督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聚焦形势任务,完善行业安全举措
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协同驻在部门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约谈部门班子成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运用短视频、警示标语等素材,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标准、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核查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管理和日报告、周交办、月点评等制度,汇总监督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对于一般性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对于严重安全隐患立即停工、停用。强化“嵌入式”跟踪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带队赴县(区),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督导8次,从源头堵塞隐患漏洞,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聚焦立查立改,推动整治落细落实
针对近期省内外相继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及当前住建领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实际,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召开住建领域安全工作专题督导会,督促市住建局牵头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系列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分类管控整改。对于存在C级、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撤人封房等措施进行整改。对排查整改中存在的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平台数据录入不准确不全面、个别隐患排查整治不精准不严格等问题,提出建议12条,推动责任单位查不足、补短板,清单式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四、聚焦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纪检监察组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围绕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研究制定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控新治旧,严把房屋建设使用安全关。构建市、县(区)、乡镇(办)三级督导网络,组建5个督导组进驻县(区)蹲点督导,要求各县(区)组建40个督导组派驻乡镇、办事处督促指导,累计下发各类督办通知400余份,办结率100%。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开展规范化、常态化巡查,对涉及人员密集型场所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问题重点跟踪督办,及时发现梳理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即纠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推动即知即改。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借助社会力量深化排查整治效果,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在全市住建领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