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立案调查,濮阳金桥医院等18个社会组织(名单附后)存在未参加2021年、2022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本机关对你们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本机关已于2022年9月6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公告期满,你们未提出异议。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濮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濮阳市华龙区东环艺术幼儿园
濮阳金桥医院
濮阳市华龙区阳光(古城路)幼儿园
濮阳阳光培训中心
濮阳市益民癫痫病研究所
濮阳市华龙区京开道第一实验幼儿园
濮阳市华龙区心连心职业培训学校
濮阳市华龙区威风教育培训中心
濮阳大山外国语学校
金寿堂中医研究所
濮阳尚慈中医医院
濮阳市华龙区客运业协会
濮阳市华龙区健身气功协会
濮阳市华龙区思雅职业培训学校
濮阳市华龙区乐彩幼儿园
濮阳市华龙区东北庄杂技协会
濮阳市华龙区葡萄种植协会
濮阳市华龙区乐贝幼儿园
濮阳市华龙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