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南乐县人民法院

荣获“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的通知》,南乐县人民法院被命名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

2023年,该院全面落实《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省级卫生单位创建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将创卫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齐部署、同落实,增强全院创建先进卫生单位的大局意识,切实将卫生管理要求落到实处,为广大干警营造了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

该院负责人表示,南乐县人民法院将以获得荣誉为动力,持续巩固爱国卫生工作成果,大力倡导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院容院貌,为加快推进健康南乐建设贡献力量。(陶源 杨洋洋)

2024-01-17 南乐县人民法院 1 1 濮阳日报 c133931.html 1 荣获“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