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利辉) “您的快递包裹已到达××菜鸟驿站,请凭1-××取件。”这样的短信,相信不少人都收到过。让很多人疑惑的是,明明家里有人,快递员为何擅自将快递包裹放入代收点?
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等。
根据《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办法》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快递业发展规划。邮政管理部门支持、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城乡设置快件收投服务场所和智能收投设施,对快递服务类型和快递服务设施实施分类代码管理。
此外,《办法》中还明确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导向,优化快递市场秩序的规制方式,完善快递行业治理的制度手段等方面的内容。尤其对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业内人士认为,快递新规出台有助于规范快递行业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从而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