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濮阳县新闻

碧水清流润民心

——濮阳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张岚岚 通讯员 王永民

近日,在濮阳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批大雁迁徙至此越冬,澈澈见底的湿地水系,自在翱翔的群群鸿雁,构成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如今,徜徉在濮阳县的河湖湿地等水畔,波光潋滟、植被丰美,优美的生态环境令人心旷神怡。

2023年,濮阳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扎实推进河长制作为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具体实践,夯实保障基础,坚持水岸同治,织密管护网络,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开展了一场逐水而行的“美丽实践”,打造出一片人水相依、河湖长治的生态高地。

党政同责 明确任务抓落实

濮阳县境内河流众多,均已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落实河长制任务艰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县委书记为第一总河长、县长为总河长,县、乡、村三级645名河长攻坚克难、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主动巡河,推动解决河湖重点难点问题。2023年,县、乡、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达2.5万余次,巡河合格率98.7%,巡河发现问题460余个,通过现场处理和交办都如期完成。县河长办对各级河长巡河实行每月一排名、一通报,推动河湖管护提档升级。

统筹协调 “四乱”整治见成效

持续强化水环境整治,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查出的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120处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制订专项行动整治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共计清理垃圾杂物12.1万立方米,出动机械160台次,动用人力1380人次,清理河道及斗渠125条。同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没有发生非法采砂行为,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动真碰硬 靶向问题促整改

一是聚焦交办问题整改。2023年6月,省领导到濮阳县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开展民主监督时,发现郎中乡有鱼塘侵占河道岸线,影响行洪安全。濮阳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制订整治方案,要求郎中乡政府立即进行清理,并将该问题纳入县委县政府督察问题台账。清理前,郎中乡党委书记、乡长多次与鱼塘承包人见面沟通,做思想工作,争取承包人的理解和配合。6月25日鱼塘彻底清除,河道恢复了原貌。二是聚焦妨碍行洪问题整改。为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防汛形势,2023年5月,县河长办按照濮阳市总河长3号令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县主要沟渠进行排查,发现梨园乡临黄河阻水片林1000余亩,立即向梨园乡政府进行交办。由于树苗还处于生长期,无法对外销售,清除难度较大。濮阳县立即启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使梨园乡政府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于6月底前将楸树片林全部清除。三是聚焦专项审计问题整改。省委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习城乡黄河部落西北处河道内停放废弃船只,影响行洪安全。县长刘锐、时任副县长刘明震多次到现场督导指导,习城乡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将船只撤离河道,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多措并举 多元共治聚合力

一是推进管护创新。通过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鼓励群众参与,推进河长制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二是织密管护网络。聘用巡河员、护河员120名,聘请社会监督员60名、“民间河长”200余名。各乡镇设立河长制工作站。三是推行“河长制+”模式。建立“河长+检察长”模式,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县河长办提供的线索,对相关乡镇、职能部门送达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对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共送达河长制相关检察建议书6份,开展跨县域联合行动1次。借助司法力量拆除梨园乡、王称堌镇黄河滩区内养殖场各1处,梨园乡灯塔1处,渠村乡临黄河违建三间庙宇1处,白堽乡青碱沟临河违建房屋1处,柳屯镇金堤河违建养殖场、沙堆各1处,郎中乡违建养殖场1处等。

系统治理 人民福祉再提升

按照《濮阳市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总河长6号令,在全县大力开展河流系统治理、水环境整治、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打造“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濮阳县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召开推进会强力推动,全县上下齐动员、共努力。通过近几年的建设,马颊河濮阳县城区段、金堤河帝舜大道桥至大庆路桥段基本达到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要求,并推荐金堤河濮阳县段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以金堤河为代表的境内河湖水更清、岸更绿,尤其是各类水鸟现身金堤河,更为醉美金堤河生态画卷再添一抹亮色,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2024-01-31 ——濮阳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综述 1 1 濮阳日报 c134699.html 1 碧水清流润民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