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条例》新修订的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和详细解读,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上,各党支部书记要求党员干警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与学习党规党纪相结合,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体党员干警一致表示,将严格用《条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同时,要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增强遵规守纪自觉,着力养成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将《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张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