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琐事起矛盾 伤人被追责

刘某强与刘某盛既是亲戚又是邻居,却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23年9月某天,刘某强的妻子认为刘某盛含沙射影骂自己,遂告知在外打工的丈夫。第二天,刘某强从外地返回家中,与刘某盛发生争吵,继而开始对刘某盛进行殴打,多次将刘某盛摔倒在地,造成其右侧肋骨、腰椎等多处骨折。

经鉴定,刘某盛的伤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刘某强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刘某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麻鑫鑫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4-03-20 1 1 濮阳日报 c137459.html 1 琐事起矛盾 伤人被追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