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仁志)5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发布通告,自今年6月1日起,市城区电子监控设备将对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据了解,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记3分。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驾驶人开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看似是小问题,实际存在大隐患,不仅影响道路通行效率,更威胁自身和他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