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房地产行业,基层地市城镇化的发展更加绕不开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等有关基层城市建设工作的要求。
房地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金融支持政策事关其兴衰。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高频次出台降息、降低首付比例等政策,支持房地产行业发展,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线、二线城市对政策比较敏感,金融政策的效果容易观察,更多的三线、四线城市的金融政策效果有待于进一步观察。如1至4月,上海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0.6%,而中部某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0.5%。数据的差异固然有人口变化等诸多其他因素影响,但通过数据比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基层房地产行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仍需要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力度。房地产行业供需关系是根本,要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的基础上,激发广大购房群众的积极性,积极提振有效需求。
提振有效需求最重要的是增加居民收入。比如2023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834元,中部某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33元,收入差距约为3倍。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不发达地区居民收入增长带来的对房地产支持边际效应更大,金融行业应该更多支持不发达城市居民收入增长。不发达地区应更加注重从可持续性角度出发,采取措施增加居民收入,有效消除因收入不足、不稳定给房地产行业带来的抑制,逐渐释放消费力。
注重宏观政策在基层城市的进展效果。国家宏观政策的有效传导也是基层房地产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基石。作为地方政府、监管派出机构等政府部门,要及时有效评估房地产金融新政策带来的效果,尤其要关注政策是否能够有效落地、是否为群众减压消负、是否在执行过程中有变通等,做好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最后一公里”的“探头”。
充分运用宏观政策和自主权结合。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结合基层房地产发展实际情况,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如加大房地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等,打出“组合拳”,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同时,严厉打击借机搞投机、借助利好政策出逃等行为,优化当地房地产营商环境,真正取信于民、取信于房地产企业、取信于市场。加强基层金融行业房地产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懂金融、懂房地产的综合性人才队伍,为地方房地产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房地产自身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变。房地产企业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行业形象,向广大群众提供高品质的住房,爱惜企业荣誉和行业荣誉,确保所建房屋的每一个施工环节都经得起检验,解除群众后顾之忧,真正实现群众对住有所居的美好生活向往。当地政府部门要积极统筹谋划地方建设,为房地产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设施配套,打造“舒适生活圈”,让群众居无所忧。金融机构可结合房地产监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有不当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有形之手”作用,采取划转资金至指定资金用途等有效措施,解决房地产企业存在的问题。
加大基层城市房地产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有力体现。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应多方配合,在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共同努力,建设有朝气、有活力、有竞争力、健康发展的房地产行业,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添砖加瓦。
王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