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官通过“耐心调解+ 线上签字”方式做好三方调解工作,协助被侵害人快速获得了赔偿。
某日凌晨,被告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发生刮蹭,公安交通部门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被告所驾驶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责任险。原告与侵权人、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意见未达成一致,便诉至该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情绪一直较为激动,承办法官便从法、理、情方面做其思想工作,阐明案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告保险公司,因其负责地在江苏省,承办法官通过线上渠道阐明案件事实,讲解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最终,保险公司同意以最快速度赔偿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对于侵权人,承办法官摆事实、讲道理,促使侵权人主动承担原告部分诉讼费用。在签订调解协议时,考虑到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线下签字时间长、花费多,可能会延长原告获得赔偿款的时间,于是承办法官积极运用线上平台,让保险公司代理人在线上进行了签字,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
(聂泠雪 刘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