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王保安)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展现濮阳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推动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当日,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万华玲、卢明娟、崔江丽、霍瑞娜,市政协委员田光彩、杨青菊、卓全录,以及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参加。
受邀人员先后参观了濮阳检察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基地暨法治广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室、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和创新实践基地,近距离感受濮阳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履职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通报了我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介绍了6件生态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2020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8件,相继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妨害河道行洪问题、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有关机关依法履职,解决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突出问题,通过办案,拆除违法建筑3.4万平方米,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4.8公里,恢复被损耕地、林地8800余亩,清理各种垃圾23.6万立方米,切实履行了生态环资保护检察责任。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濮阳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资领域的履职成效给予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会见了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牛全瑞欢迎各位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对各位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各位代表、委员多参加检察活动,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章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持续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为服务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