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三是围绕“协同发展”,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系统集成。强化系统思维、全局观念,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运行一线的优势,注重反映改革措施不衔接、不配套甚至相互矛盾制约等问题,有效服务宏观决策、助力整体推进,增强改革的协同性。
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对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将“十大战略”“十大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跟踪关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重大改革任务落实的审计监督,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国资国企等关键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蹄疾步稳、纵深推进。三是加强对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经济运行“探头”作用,及早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推动兜牢民生底线。五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开展地区、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
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审计质效。一是不断深化审计自身建设,突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二是推进监督体系贯通协同,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人大政协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三是抓好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积极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整改分类、整改完成时限告知等制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