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市城区部分路口实行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

本报讯 (记者 岳彩寒) 10月19日,记者自市交警支队获悉,我市对市城区具备条件的路口,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安全快捷通过。

实行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的路口,交通信号灯增装机动车右转方向指示灯(箭头灯)、非机动车左转方向指示灯(非机动车图案箭头灯),实行对机动车右转、非机动车左转进行通行控制。交通标线增设非机动车左转、直右车道线和左转引导线(弧形虚线)、通行方向导向箭头指示、路面文字标记和图形标记等;实行对非机动车进行通行区分。

非机动车左转实行按信号灯、标线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减速(让行、等待),在进入路口前按非机动车道标线渠化的左转车道等待放行,绿灯放行时按引导标线、箭头指示方向通行,不得以进入机动车道、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方式违法违章通行。机动车右转实行按信号灯、标线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减速(让行、等待),在同向非机动车左转绿灯放行时,机动车右转为红灯,不得右转;机动车右转绿灯时进行让行通行,不得影响其他方向正常通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机动车左转、直行,非机动车直行、右转和行人按现有通行方式。

濮阳交警提醒:我市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对交通信号进行相应增设、调换和更新;在后续调整过程中,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应注意和观察交通信号的指示状态和道路通行所进行的相应渠化,按照各类交通信号(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指示通行,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024-10-22 1 1 濮阳日报 c148697.html 1 市城区部分路口实行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