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八部分“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对我国民主领域改革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之后,提出了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总体要求,即“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对这个总体要求有清晰而全面的认识。
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1985年,当选苏共总书记的戈尔巴乔夫提出了他的改革与新思维,即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接受了西欧北欧民主社会主义思想。随后,在苏联推行多党选举,结果导致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分崩离析。1990年,南斯拉夫放弃社会主义,实行议会制和自由选举,最终导致联邦解体。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选择一条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就更为重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着深刻的历史、理论和实践逻辑。从历史逻辑来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百余年来党领导人民探索人民民主道路的历史结论。近代以后,中国人民苦苦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在辛亥革命之前,封建统治阶级的自救和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努力都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之后,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试验也都归于失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逐步确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改革开放以后,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并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推出了“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等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史、创造史。从理论逻辑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具有阶级性和历史性。工人革命争得的民主属于无产阶级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实施人民民主”。这些重要论述都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人民属性,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从实践逻辑来看,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与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正确、有效、管用的最好证明。
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还建立了选举制度、立法制度、国家机构组织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重要政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共同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符合我国国情,必须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坚持和完善。
必须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人民民主实现形式丰富多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国务院 我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建议”、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板凳议事会”、“民情茶话室”等,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各层级的实践创新成果。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从国家层面到社会层面都要继续进行探索创新,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变为活生生的现实,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当家作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