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这既不是新型城镇化的权宜之计,也不是乡村振兴的应急之策,而是适应新型城乡关系演进趋势,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城市和乡村是生命共同体,其关系是共存、共融、互促、互进的。乡村所具有的多重功能城市难以替代,如农产品供给、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也需要城市的市场、资金、科技、人才等作为支撑。因而我们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制定目标、设计政策应该将城市和乡村作为整体一体谋划,协同推进。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地方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让每一位公民无论身处在城市还是乡村都能平等的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诉求。要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不断完善乡村的交通、电力、网络、快递收储等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要推动城市优质的教育、养老、医疗、文化等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如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城乡对口支援机制,鼓励城市医院医生到农村开展医疗服务。增强农村文体设施的建设投入等,为城乡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促进城乡各类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乡村资源长期向城市单向流动,乡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实现城乡各类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是打破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重要举措。在不违反耕地保护、生态红线,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市场的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优化城乡间的劳动力、土地、资本、数据等资源配置。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现阶段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加强政策的引导和制度的创新,制定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生产要素的流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既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后的结果,也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手段,只有通过城乡的产业协同,城乡各类生产要素才可以有可靠的渠道进行流动。城市和乡村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资源禀赋,在产业链、价值链方面增强关联性和耦合性,打破传统产业边界,不断优化商业模式,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尤其是乡村,确定发展产业时在立足自身的前提下,要更多的结合城市的现有优势和条件,向城市的主导产业靠拢,以此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载体。县域一边连接着城市,一边连接着乡村,是距离乡村最近的城市单元,最有利于实现城乡融合。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常驻人口城镇化率是66.1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3%,根据现有人口基数两者差值有2亿多人,这其中绝大多数的生活在县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把县域作为切入点,发挥好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功能,围绕公共服务提供、生产要素流动、城乡产业融合,打造以县城为枢纽的发展格局,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