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濮阳县法院为5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67万余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丽娜 亚聪) “感谢执行法官,真没想到在春节前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这面锦旗您要收下。”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帮助5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67万余元。

据悉,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濮阳县某住宅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该公司未支付52名农民工工资167.87万元,承包方、分包方以资金紧张为由多次推脱。无奈之下,这些农民工向濮阳县人社局反映情况,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

经催告,该公司仍未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濮阳县人社局遂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非诉审查,申请准予强制执行。

因案件牵涉到农民工切身利益,且人数较多,该院立案当日,执行法官就充分沟通了案情,并依法传唤涉案项目负责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第一时间查封、冻结被执行公司的银行账户。在案件强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数次通知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无果,随即依法对冻结的执行案款进行了划拨,52名农民工辛苦讨要多日的工资款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法官提醒:

现实生活中,遭遇欠薪应该找哪个部门维权?

一、劳动监察大队

无论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员工都可以先到劳动行政部门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会向拒发工资的公司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支付员工工资。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

经投诉后没有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三、人民法院

经劳动仲裁后仍没解决的,建议可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到法院起诉,也需提供相应的证据。

四、公安机关

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作出决定后,如果公司责任人仍然拒绝发薪,并且又不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2025-01-22 1 1 濮阳日报 c153514.html 1 濮阳县法院为5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67万余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