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它传到我手上的时候,没有封面,也没有封底,前后缺页,纸质发黄,内文用的是又小又密的繁体字,只能从书脊上拼读出一行笔画不全的书名:《格林童话选》。对于一个刚读四年级的小学生来说,这外观不迷人,不比图文并茂的连环画更具吸引力。谁知一读放不下,它成了我今生第一本枕边书。
当天晚上,我在摇曳的煤油灯光下读它,遇到不认识的字就连蒙带猜,或干脆跳过去。灯苗渐弱,我凑近去读,几次听到“刺啦刺啦”的响声,烧着了头发眉毛。焦糊的气息挥之不去,仍然读得津津有味,直到耗干了灯瓶里的最后一滴油。
灯灭了,星星亮起来,床前一片幽蓝。侧目窗外,静中有动,窗沿下蛐蛐在叫,院子里萤火虫在飞,树梢间划过流星。九岁以前,只要没有月亮,我的夜晚都是黑的,是在梦里度过的,从未留意过深夜的天空如此浩瀚深邃,从未想过这么多的事物是不睡的。仿佛上了一堂发蒙课,我意犹未尽,把《格林童话选》抱在胸前,想着远处的木屋、城堡、森林、雪山和湖泊,心底里涨满了起起伏伏的潮汐。我开始知道,在我的村庄和学校以外,还有着更为广袤美好的天地。
接下来的几天,我通读了全书。小时候记忆力惊人,几近过目不忘,我几乎会背了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天上下学路上,我的身边都会簇拥一群小伙伴。就像我百读不厌灰姑娘、小红帽、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的奇遇一样,他们也百听不厌。一个乡野孩子懵懂如我,对是非善恶有觉醒意识,对真假美丑有浅显思索,这本书功不可没。
《格林童话选》像道分水岭,直接改变了我的阅读习惯。以前看连环画,倾向看图,不大看文,此后则颠倒过来,甚至不屑于看连环画了。一时间,我差不多读遍了身边所有能够找到的书,比如鲁迅的《呐喊》,又比如巴金的《家》,以及《说唐》《烈火金刚》《敌后武工队》等。虽然一本比一本破,但都读得兴致勃勃。在小升初的空当里,我遇到曲波的《林海雪原》,不知读了多少遍。不是会背了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是你随便念出书中的一两句话,我都知道在哪一页上。
从会背故事到会背段落,我已隐约感受到了语言的美妙和文字的魅力。
二
我熟读成诵的另一本书,来自泰戈尔的《吉檀迦利》。
那时我已是一名初中生了,已模糊萌生未来要走写作之路的念头了。村里的一个高中生也有此意向,建了三个誊写本,专门摘抄名家名作的肖像描写、环境描写、心理描写。他告诉我,写人状物是一个初学写作者的基础课、必修课。我读书不求甚解,基本还停留在看热闹阶段,一只耳朵里听另一只耳朵里冒,不以为意。在后来的写作实践中,我也很少在此处着墨。他哥哥在长春当兵,给他寄来几本世界名著,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安娜·卡列尼娜》和《红与黑》,《吉檀迦利》也在其中。因为他正读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想借阅另两本小说。他认为我还不适合看那些大部头,影响功课不说,内容也不宜,只把不太厚的《吉檀迦利》拿给我说:“要在对的年龄读对的书。你先看看这本吧,看能读进去不?”
我能读进去,但一时半会儿读不懂,毫无热闹可言不说,还从头至尾 “梦话连篇”。虽冠以诗名,却既不押韵,也不按通常意义上的诗歌排行,成为我阅读生涯中最难啃的骨头。它后面还附录有《园丁集》,语句相对晓畅明白,简洁轻灵,富于美感和哲理。但我还是更喜欢有点晦涩艰深的《吉檀迦利》,仿佛越是找不到北,越急于突围。一个个夜晚,我来来回回地玩味着那些句子,常不知东方之既白。
不用说,我很快又把它背得滚瓜烂熟了,有时还会不自觉地背出声来。书读百遍,其意自见。我吃惊地发现,那些梦呓一样的诗句竟然富于极强的乐感,起承转合间,自带韵律和节奏,暗藏机锋和惊雷。无论是对神灵的倾诉还是对自然的咏叹,也无论是对生命的礼赞还是对爱情的召唤,无不情感饱满又意味无穷,横看成岭侧成峰。
《吉檀迦利》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我开始尝试写所谓的散文诗,写满了一个本子又一个本子,伴随了我的整个青春期。还记得给暗恋的姑娘写情书,也不忘把《吉檀迦利》搬出来支撑门面,在开头和结尾都分别引用了它的诗句:“我的债务很多,我的失败很大,我的耻辱秘密而又深重,但是当我来求福的时候,我又战栗,唯恐我的祈求得到了允诺。”
事过多日,姑娘才有所回应,问我为什么引用这句诗呢,难道怕她答应不成?我当即就叫她给问住了,自己也说不清目的何在。而她之所以回应,在于我在情书结尾引用的另一句诗,多少可见我的心迹,也多少保住了她的面子:“在歌唱中陶醉,我忘了自己,你本是我的主人,我却称你为朋友。”
一个年龄段有一个年龄段的阅读范围和志趣。尽管青春期后我再没写过散文诗,但逐字逐句研读《吉檀迦利》的情景经久难忘,历历如在眼前。
三
二十岁前,我读书多为借读,碰到什么读什么,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个例外。
那年春天,我去聊城参加一个新闻写作培训班,跟人聊得最多的,却是文学,甚至是还未谋面的《百年孤独》。我早就听说并开始寻找它了。那时它有点不大好买,但邻桌不知通过什么渠道买了一本。邻桌不热衷文学,买来发现它太“魔幻”了,说让它指导新闻写作的话,非给领到野地里去不可。他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意欲脱手,原价转给我。我一看是精装的,要比平装的多花好几块钱,十分犹豫。这涉嫌叶公好龙了,旁边有人笑了。我平生第一次感到,人云亦云要不得,乱逞口舌之快是要负责任付代价的。
“好吧,”我说,“你先把书给我,我下周一给你钱。”
于是,我有了今生第一本精装书。
我与《百年孤独》一见如故。多花了几块钱的不快,很快被阅读的快感冲到了九霄云外。我发现我早在别的作家作品里或多或少地看到过它了,此刻终于找到了源头。我后来看到一句广告语,“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立即想到这本书。它的追随者遍布世界,数以千万计,但真的没见谁跑到它前面去。可见模仿是条死胡同,要想写出点名堂,还得另辟蹊径。
周末坐车回家,因为无案可拍,只好一边读它一边拍腿惊奇,拍得邻座的大嫂一惊一乍的,审慎地拉开与我之间的距离。后见我有所收敛,虽不大拍腿了,但又搓手啃手指的,只是情不自禁,并非图谋不轨,她又迟疑地凑过来,悄悄地问我:“看的啥书啊,真有恁好?”
我翻过来封面给她看,几近庄严地点了点头。大嫂是个小学教师,平常也喜欢读书,听我大致说了这本书的来历,她笑着说真有恁好的话,回头她也买一本。我大包大揽地说:“你买吧。我给你个地址,要是觉得买错了,也可以转给我。但最好是简装的,携带方便,也省钱。”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我还是忍不住向人推荐《百年孤独》,也先后买过好几个不同的版本送人。一个月后,我收到大嫂来信。她说,平常读书,她好圈画好词好句,但读《百年孤独》颇感棘手,因为这本书可圈可点的地方太多了。具体到我自己,情形犹有过之而无不及,很多人会背它那个著名的开头,等到周一交还邻桌书款的时候,我差不多已经会背了全书。
《百年孤独》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我开始有意识地深读一个作家的作品。以前图省事,从不刻意去读一个作家的全集,以为窥一斑而知全豹。实际上,一斑就是一斑,涵盖不了全豹,更涵盖不了马尔克斯这样的大师巨匠。后来,我又读到他的《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活着为了讲述》《我不是来演讲的》等作品,虽然题材体裁不同,风格风貌迥异,但篇篇精彩,部部经典,尤其是他另一史诗性巨著《霍乱时期的爱情》,与《百年孤独》互为犄角,见证马尔克斯非凡才情的同时,也共同举高了世界文学的天空。
深读让我有感而发,先后为《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写过题为《一个词与一个作家》和《唯有爱是不治之症》的万言书评,前者发表在2009年9期《山花》,后者发表在2022年2期《广东文学》。
阅读是一场神秘的旅行,我先后与格林兄弟、泰戈尔、马尔克斯相遇。虽然天各一方,但时空无隔,山海可平,他们都在不同时期参与了我的成长、拓宽了我的认知,赐予我审美和批判的能力、追问和书写事物真相的精神,让我受益终生。艾米莉·狄金森说:“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页跳跃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我深以为然,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