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餐饮单位——

“五一”假期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 (记者 袁冰洁) “五一”假期期间,也是集体聚餐活跃之时。为规范集体聚餐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下发《关于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提示函》,提醒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大中型餐饮、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承办者必须做到严把食材采购关,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做好员工健康检查、餐厨环境消杀、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配备等工作,认真落实每餐次食品留样记录。

强化风险防控。禁止加工制作野生蘑菇等有毒有害食材;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畜禽肉;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冷荤类食品等必须专间制作;米粉(线)、凉皮等谷类发酵食品,泡发的木耳、银耳要尽快制作完毕;餐饮具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等。

做好应急处置。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供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患者救治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对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承办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⑩

2025-04-29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餐饮单位—— 1 1 濮阳日报 c158720.html 1 “五一”假期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