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申敬达) 9月29日,《濮阳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获全票表决通过。《规定》是我市自获得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十七部地方性法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二十三条,不分章节,逻辑结构严谨,按照“管用几条,制定几条”的“小切口”立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濮阳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内容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等,特别是针对养老服务联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制度设计,进一步总结固化提升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经验。
《规定》的出台,是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推动养老服务联动监督成果向立法成果转化的有力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提升老年人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开展好学习宣传、执法检查等工作,推动法规由纸面落实到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