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7日,笔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为切实解决市城区学校长期存在的“大班额”“择校热”等问题,促进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遴选了30所义务教育学校,决定自今年秋季起,在这些学校间实施联合办学。
2011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先后分别出台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系列文件,都明确提出,到2020年,所有县区都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目标。作为我市中心城区,由于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快,以及城区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差距,出现“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这不仅有违教育公平,不利于素质教育实施,影响师生身心健康,还严重影响了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上也引起很大反响。为此,在市城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按照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实施步骤和要求,2019年秋季学期,市城区将有30所强弱校结对签订联合办学协议,联合办学时限为2至3年。每年,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实施联合办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联合办学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联合办学主要采取教育集团、托管和协作式帮扶三种模式。
教育集团模式是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由市教育局指定的某所学校为牵头学校,联合2至3所成员学校组成。牵头学校以输出办学理念、办学经验为主,在品牌管理、师资交流、教学合作等方面开展联合办学,也可根据联合办学需要派出1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成员学校主抓教育教学工作或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到成员学校交流。各成员学校派出相应数量的专任教师到牵头学校交流,2至3年为一周期。集团设校务管理委员会,由总校长(牵头学校校长)、副总校长(各成员学校校长)等人员组成,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托管和协作式帮扶模式以牵头学校为主导,各成员学校参与,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整体工作由联席办公会议统一研究。成员学校增挂牵头学校联盟校牌子,牵头学校在教学、管理、办学理念等方面对成员学校进行指导,也可选派1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成员学校协助校长工作。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每年派出对等数量专任教师或骨干教师进行双向交流,2至3年为一周期。学校之间实行管理模式、教学资源和教研成果共享。同时,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教学计划和进度,统一科研活动(包括教研、科研、作课、考试及开展艺术节、运动会等活动),统一质量考核(包括管理水平、教学水平、师资培训、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等),以推动校际教育均衡发展,满足市民在家门口“上好学”的愿望。
(刘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