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医疗就医

控烟不能“灯下黑”

随着今年7月公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意见要求全面实施控烟行动开展以来,控烟工作日益深入人心,各地控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远离香烟”“拒绝二手烟”“拒吸第一支烟”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风尚。然而,作为中国控烟协会会员,笔者在一些地方采访发现,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仍属吸烟的重灾区,个別同志除了在办公室吸烟,还在会议室吸烟,不少公职人员在办公岗位饱受二手烟折磨。这种现象与全社会控烟氛围很不协调。

在大力实施控烟行动中,为什么一些机关控烟不力?有些干部说起控烟言之凿凿,而底下又吸烟不止。这种控烟“灯下黑”现象存在有多种原因:一是一些机关单位缺乏控烟意识和控烟氛围,办公室、楼道、电梯甚至会议室等区域缺少禁烟标识;二是认识有偏差,一些公职人员认为禁烟是公共场所的事情,和机关单位办公室没多大关系,同事之间离不了相互让烟;三是个别领导控烟自律意识不强,自己都控不了,也不去控同志们吸烟,更说不上带头建立控烟长效机制,等等。

机关单位控烟不力,不仅直接影响公职人员身体健康,而且影响机关单位形象,还影响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个小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在一些机关单位落实难。除了规定缺乏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外,在现实中,遇到吞云吐雾的同事和领导,不少人往往碍于情面,不敢劝导控烟和制止吸烟。

建设健康中国,实施控烟行动,已上升到国家战略,要达到逐步提高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的目标,任重而道远。控烟不能停留在纸面上,控烟工作更不能“灯下黑”。按照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发挥表率作用,以无烟机关引领无烟社会。实际上,作为全国控烟先进市,濮阳市已积累丰富的经验,有很多可具体操作的控烟措施,比如:在创建卫生和文明单位中,按照有关考核标准,对控烟不力者坚决扣除相应分数;把公共场所控烟纳入单位和公职人员年度考核目标;对于违反禁烟规定者除依规处罚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实际上,最关键的一条是,领导干部增强控烟意识,加强自律自觉性,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域吸烟,作好表率,再建立并落实一套控烟长效机制,机关单位控烟工作不仅能抓起来,而且能做得更好。

胡新会

2019-11-20 1 1 濮阳日报 c50677.html 1 控烟不能“灯下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