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峰,1911年生,濮阳县梁庄乡王枣林村人。
1930年,王鹤峰在开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年反帝大同盟,开展革命宣传工作。1931年5月,他在等待派遣去“白军”(国民党部队)中开展兵运工作之际,因叛徒出卖被捕,关押在北京草岚子监狱。历经敌人严刑拷打和各种威逼利诱,他始终坚贞不屈,严守秘密,积极参加为反对敌人虐待和迫害而进行的多种形式的斗争。
1936年秋,经党组织营救,王鹤峰出狱,到山西进行抗日统一战线工作,任中共山西省公开工作委员会委员。在此期间,他与阎锡山政府成功进行了统战工作,联合后者组建了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发展会员300余万人。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王鹤峰历任山西省青年抗敌决死第一纵队三大队教导员、三总队政治部主任,决死第一纵队政治部主任,在晋东南敌后开展游击战争,开辟创建敌后抗日根据地。11月初,他率决死队第一纵队前往晋东南抗日前线,领导创建了太岳抗日根据地,配合八路军开展抗日游击战争。1939年山西“十二月事变”后,山西新军改编为八路军,王鹤峰任八路军决死第一纵队党委书记兼政治部主任。
1940年8月至12月,王鹤峰等率八路军主力部队决死第一纵队参加了举世闻名的百团大战。该战役歼灭日伪军4.5万人,是抗战时期八路军主力部队主动出击日军的一次最大规模的战役,重挫了日寇侵华气焰,打出了敌后抗日军民的声威,振奋了全中国人民争取抗战胜利的信心。
1945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合并冀鲁豫中央分局和中共北方局,成立晋冀鲁豫中央局。领导冀鲁豫、冀南、太行、太岳四个区党委和军区。张霖之、李菁玉、李雪峰、王鹤峰分别任四个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
哈尔滨是新中国于1946年4月28日第一个获得解放的大城市,为解放东北乃至全国做出了重要示范作用,毛主席公开称赞哈市为共和国的长子。1949年8月27日,东北人民政府成立,哈尔滨为中央直辖市,由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人民政府代管。由于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党中央极为重视,从中央机关选派得力干部加强城市建设工作。1951年7月19日,哈尔滨市委通知:中共中央东北局电示,经中共中央批准,王鹤峰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工业部部长、市委常委兼黑龙江省委委员。
王鹤峰刚到哈尔滨时,正值市委部署在全市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在此运动中,他注意纠正一度出现的片面追求产量、忽视质量的偏向。由于大力发展地方工业企业,南厂北迁又建起一批重工业企业,使哈尔滨市工业生产的实力显著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他特别强调国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使哈尔滨市形成了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国营经济、集体经济、公私合营经济、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并存的经济格局。由于工作扎实,严格管理,深入群众,人们亲切地称其为列宁式干部。
1955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王鹤峰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当时,黑龙江省是国家计划重点进行工业建设的基地。1958年,王鹤峰总结提出了向全国推广的著名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经验,也就是: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王鹤峰在工业领域的艰辛探索和创新实践,为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工业建设和推动全国工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王鹤峰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其间,他主持正义,拨乱反正,平反一系列冤假错案。在反对腐败、端正党风、建立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广大纪检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上,王鹤峰同黄克诚、王从吾、李昌等30位老同志联名致信党中央,请求不再担任中纪委领导职务。全会高度评价他们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积极促进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和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表率行动。
1999年11月5日,王鹤峰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