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专版

“代理退保”人员被判刑 这些提醒要记牢

■ 案例一

2019年,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对一例“代理退保”案件作了宣判,是全国首例对该事件的判决。

2018年,凡某伙同多人,打着“专业保险维权”的幌子,通过微信、微博、淘宝等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从事“全额退保”等职业索赔业务,牟取暴利。在团伙成员——某保险公司电话销售刘某的帮助下,凡某拿到了该保险公司607条个人信息。信息到手后,凡某先是以维权之名唆使、诱导张某等6名受害人向保险公司发起退保,并从中收取保费的30%作为报酬。随后,他又捏造称,其收取的部分报酬可以从保险公司退回。在凡某的诱骗之下,张某等6人被其骗取财物1.99万元。凡某的不法行径最终东窗事发。

2019年7月19日,凡某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凡某、刘某数罪并罚,锒铛入狱。判决书显示,凡某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4万元。刘某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凡某),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从重处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 案例二

2020年10月,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退保“黑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嫌疑人与其犯罪团伙在没有保险从业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盗取消费者参保信息。同时,自称是保险公司售后人员,诱导消费者办理减保、退保,并推荐保险产品,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经调查发现,嫌疑人手中拥有1000余条客户信息,涉及客户800余人。

开平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嫌疑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案例三

2020年4月,上海某保险经纪公司发现有客户集中投诉退保。这次集中退保事件,是一起特大团伙性骗取保险公司佣金系列案。经侦查,警方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等数十人。经审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5人,后又追捕31人。

2020年11月,余某等首批64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已有43名被告人被判刑,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该案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已追赃挽损300余万元。

据了解,目前多起“代理退保”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其中多家保险公司在掌握证据后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认为公司个别离职代理人存在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并参与“代理退保”。此外,也有地方银保监局向公安部门移送了案件线索。

这些进入审理阶段甚至已经作出判决的案例,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借鉴意义。这不仅是对不法分子的有力震慑,也是多部门联动打击的成果体现。同时,给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无论是“代理退保”的老骗局,还是“产品升级”的新骗局,切勿贪图一时利益,受不法分子蛊惑煽动掉入诈骗漩涡,提醒广大保险从业者一定要以身作则、合规展业,从根本上铲除“代理退保”的滋生土壤,为保险行业赢得好名声。

2021-03-15 1 1 濮阳日报 c77321.html 1 “代理退保”人员被判刑 这些提醒要记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