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代理退保”已成了“黑产业”,“全额退保,不成功不收费”“招代理”“专业维权”“法务援助”这些字眼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小红书,甚至火车站、汽车站都能看到关于“代理退保”的宣传。“代理退保”产业链已成保险业毒瘤,不仅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更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时不慎自食苦果的案例屡见不鲜。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包括银保监会在内的各地监管机构针对“代理退保”发布的相关风险提示超过50次。
2019年8月,广东银保监局发出对集中退保现象的风险提示,随后,河南、四川、辽宁、河北、北京等多地银保监局也分别发出提示。
2020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
2020年6月5日,大连银保监局专门向市政府汇报银行业保险业“黑产”投诉情况,分管副市长对打击“黑产”投诉工作予以批示。
2020年9月18日,银保监会消保局、人民银行消保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重申,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其中还提到,注意防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
2020年10月15日,海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海口市公安局、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打击金融领域恶意投诉代理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提到,消费者对于“代理退保退息”勿轻信、勿传播,要警惕参与“代理退保退息”将面临的失去正常保险保障、个人征信受损、敏感信息泄露、资金遭受诈骗等风险隐患。
2020年10月19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重申,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恶意退保的现象越演越烈,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全国各大媒体也相继报道。
2020年7月15日,新华社刊登文章《“闹退”多得三四成,各种麻烦找上门》,揭秘“闹退”套路。
2020年8月17日,《人民日报》刊登《谨防“代理退保”风险》的文章。
2020年8月21日,《新京报》刊发了题为《全额退保暴利生意:退万元中介收五千 退保中介钓鱼取证》的稿件,对“代理退保”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报道。
针对恶意退保的犯罪团伙,保险行业积极行动。
2020年7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保险机构及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布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各地20多家保险行业协会也陆续发布提示。
保险公司与“代理退保”的斗争遍地开花:有联名举报的,有业务员“卧底”窝点搜集证据的,有进行调查、依靠法律维权的……为维护客户与自身的权益,保险公司多措并举,打击恶意投诉、“代理退保”黑色产业链,加强消费者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