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加强机关党建作为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动力之源,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互促,努力以党建工作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检察院被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先进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先进单位”,连续3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突出政治统领,持续强化机关党建政治功能。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政治忠诚,落实好检察工作政治性业务性都极强的要求。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细化落实清单,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2020年以来,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18次对濮阳检察工作作出批示。配套制订领导批办事项办理规定,严格落实“13710”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见效果。二是抓紧抓实政治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年初制订年度计划,统筹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干部夜校、检答网、中检网等载体,每月细化学习内容,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五学习日等学习制度,开展研讨互学、以考促学、定期督学。三是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领导班子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上级部署落地落实。制订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清单,重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开展民主生活会质量问题查摆、整改,常态化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带头加强分析研判,每季度开展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干警思想动态、违法违纪情况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增强机关党建实效性。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着力点,瞄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将机关党建工作做得更实。一是解决好健全党建制度机制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意识,打造“一三五六”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机关党建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化。围绕压实党建责任,建立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考核机制,将党建纳入重点工作督察、检务督察、领导分包指导基层院重要内容;围绕落细落实党建工作,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持续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监督;围绕领导示范引领,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务、业务双重指导;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对每季度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归纳,及时回应干警关切。二是解决好建强基层党组织的问题。针对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开展机关党委换届,并增设机关纪委,配齐配强“两委”委员。对机关党支部进行改选,积极开展星级党支部建设、结对帮扶共建,抓好党务培训,不断筑牢机关党建组织基础。三是解决好丰富党建工作载体的问题。针对党建工作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在常态化落实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建党百年经典诵读、微党课评比、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先后组织干警赴延安、井冈山、红旗渠、焦裕禄纪念园、单拐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双报到双服务”、社区防疫值班、文明交通执勤等活动,先后收到社区等有关单位、群众寄来的感谢信、送来的锦旗20封(件)。加强谈心谈话、廉政恳谈,开展清廉机关和廉洁家庭建设,组织召开“学习党的历史,清廉家风护航”报告会,领导带头为全体干警上主题党课。
强化结果导向,持续推动党建、队伍、业务建设融合互促。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作用,将党建工作成效实实在在落实到强队伍、促发展上。一是将抓党建成效体现在全面从严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处理。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检务督察。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开展廉政家访170余人次。2018年以来,全市未发生检察干警严重违纪违法及重大涉检负面舆情。二是将抓党建成效体现在干事创业上。建立抓落实成效与绩效奖惩挂钩机制,部署开展“工作落实棚架”问题专项整治和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坚持干警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使用干部看党建。以“我为检察添光彩”实践活动为抓手,配套推进“一院一品”建设,开展“十大检察之星”评选等“三争三评”活动,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切实将抓党建激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干警创先争优的动力。三是将抓党建成效体现在优化服务保障上。始终将全市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和全市工作大局之中。紧盯“四个濮阳”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企发展、土地资源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新时代新任务担当尽责,推动检察履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向而行。聚焦涉及民生民利的电信诈骗、食药安全、生态环保、信访申诉、扫黑除恶等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不廉不规范等问题强化监督。同时,善于从政治、法治、民生上审视考量监督办案活动,从“细微之处”着手,融法理情于一体,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2018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服务企业、涉农检察、河长制等工作受到省、市的肯定和表彰,全市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持续提升,连续保持全省检察系统先进。2020年,执法满意度居全市政法机关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