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迪 通讯员 王斌) 今年8月,华龙区居民王某风风火火地来到华龙区人社局仲裁委员会,表示想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与被申请人某企业劳动关系。经了解,王某受雇于某企业,从事钣金工作,2020年8月王某在工作中受伤,与公司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产生争议。事故发生后,与被申请人就工伤待遇多次沟通无果,于是,他来到华龙区人社局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华龙区人社局仲裁委员会对案情进行了细致了解,在开庭前、开庭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8月23日,开庭审理后,仲裁委员会又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与被申请人耐心沟通,依理释法,详细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现场支付王某工伤待遇费用8万元,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和谐解决,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时间和成本。调解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劳动者的维权诉累。调解申请人王某感慨地说:“太速度了,非常感谢你们。”
据悉,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仲裁案件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特点,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华龙区人社局紧紧围绕“强化仲裁调解、提高执法水平、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将调解贯穿始终,有效提高了办案效能。截至8月30日,共受理仲裁案件136起,调解118起,调解率87%,调解案逐步上升、裁决案逐步下降,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