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政课,旨在增强学生的志气、骨气和底气。但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有些时候明明是紧扣教材内容确定教学目标、挖掘教学资源、实施教学活动,却会出现学生认知偏离育人方向的情况。这种认知偏离现象应该引起教师的警惕,并努力避免。
我最近在几名不同教师执教的小学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上册《心中的“110”》课例中,都或多或少发现了认知偏离的问题。他们在教学中引入偷盗、抢劫、诈骗、拐卖人口等案例,通过情景模拟、角色扮演、行为辨析等多种活动,引导学生学会与陌生人交往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但一些学生却在反面案例的影响下,产生了把所有的陌生人都视为坏人、不能与陌生人交往等认知偏离的负面效应。这样的结果,明显与客观现实和育人导向相违背。
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教学内容上看,偷盗、抢劫、诈骗、拐卖人口等反面案例,与学生日常和谐美好的生活认知反差较大,给他们的思想冲击也较大,更容易引发他们思想上的过度反应。从学生心理发展水平上看,三年级的学生年龄相对还小,世界观和人生观尚未形成,生活经验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弱,容易产生错误的认知。从教学过程上看,教师在处理教材的时候,孤立对待课时内容,仅瞄准了一课教学目标的实现,把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放在重要位置,而忽略了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出发,帮助学生全面客观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没能引导学生辩证看待增强个人安全意识与同他人和谐友善相处之间的关系。
在执教本课时,教师应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时代要求,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不把目光局限在某一个课时的教学目标,而是瞄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学生从正反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待身边的人和事,帮助学生在增强政治认同的基础上,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防护。只有在教学中避免学习中的这种认知偏差,才能真正引导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道德与法治教师是在教书,更是在育人,应该进一步明确“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教师要坚决警惕和避免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认知偏离现象,让课堂教学充分体现政治性和思想性的特点,不仅培育道德修养和健全人格,更要帮助学生提升思想政治素养,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为培养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打下牢固的思想根基。
市昆吾小学 洪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