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热爱工作,喜欢文字,想念老家,一往情深。人生充满戏剧性,总会有遗憾,清风几两,但对于我来说,生活工作半生了,庆幸终于可以做一点热爱的事情。人总得努力一下,才不留遗憾。
去年累计看完了第2000本书。这一路走来,感恩书籍文字,它给了我孤独时刻坚持的勇气和信念。要是人生有颜色,我一定回答,那就是文字的五彩斑斓色。我算是被文字叫醒的吧?这个世界每天能准时把一个人喊醒,除了文学和至亲的人,还有什么?梦想?
喜欢散文、诗歌。但文学的终极境界是小说。可是我写不好小说,写了3篇万字的短篇,投了,还杳无音信。我的小说粗浅,不细腻,细节处理不到位。换句话说,我在想我是不是那块料?可我一直在努力,有时候,我这个奔跑的样子,应该也很可爱。
中学前,住在小镇上,最喜欢坐在门口大杏树下,读小说,风来了,吹落一朵一朵杏花,有淡淡的香气落满衣袖,那种自由和宁静能撼动灵魂。很怀念那些青葱岁月,只是物是人非,山长水阔,再也回不去了。
长大了,工作了,我就把村庄弄丢了,从离开村子的那一刻起,我就成了村庄的客人。我知道,当我像一棵树苗离开村子,住进城市的一个角落。那一刻,我就彻底失去了故乡。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村庄的一切,永远是一道清流,它是所有离开故乡之人,灵魂的安放之处。
但我发现我终其一生,可能再也无法回到那个心心念念的地方——我的老家了。灵魂回去了,肉体却在路上。从村子搬到小城已经十几年了,漂泊广东也十几年了。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就习惯了。我也成了那个把老家住在纸上的人,嘴里说着想念村庄,回到村子里,住不上两晚,就逃了。
母亲跟我相反,城里住不了几天。于是,视频里,我可以听着母亲带来村子里的消息,西院的大伯,东街的三婶,村子还是那个村子,住在城市的我,忙着生计,回不去的时候,从母亲那里解一解乡愁之苦。不知有多少人活成我这样,就是这个样子。住在城市想乡下,乡村又待不下。
如今生活条件好了,这张胃口却依旧迷恋着母亲煲的汤,闻到就会味蕾打开。更喜欢吃母亲做的大铁锅饭菜。在没有炊烟的城市,每一棵树,一株草,一堆土,都是沉甸甸的乡愁,走不出来的烟火。殊不知,那是母爱的味道,一辈子也忘不掉的。
当一个人到了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一切变得从容淡定时,世间的风雨便再也伤害不到他。人生你我,太多是过客和故事。记录下来的文字,是成长,也是风景,暮年之后,翻一翻,看一看,嘴角露一丝微笑。